榆中校区综合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

发布时间:2018-12-27 字体大小 T |T

 

为促进科学民主决策,提高议事效率,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并结合办公室工作实际,制定本规则。

一、会议的组织

1.主任办公会议是榆中校区综合办公室(以下简称办公室)的议事决策机构,会议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,遇特殊情况时可临时召开。

2.参会人员为办公室主任、副主任、科室负责人。根据会议内容,办公室其他人员可列席会议。

3.会议由主任召集并主持,主任不能出席时,可委托副主任召集并主持。会议主持人对会议议定事项承担主要工作责任。

4.会议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可召开。不能到会的,应由主持人会前向其征求意见,会后要及时向其反馈结果。

5.综合科科长负责会议议题的收集、会议安排、会议记录、会议纪要起草以及会议材料的整理归档等工作。

二、议事范围

1. 研究制定学习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有关精神,落实学校有关安排的实施方案。

2.讨论办公室的重要事项、工作计划等,研究制定推进工作的具体举措。

3.研究安排办公室日常工作,商讨津贴分配、干部任免、资产管理、制度建设等事项。

4.讨论研究涉及“三重一大”及其他重要事项。

5.需要会议研究确定的其它事项。

三、议题的提出

1.会议议题由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及科室的建议提出,由办公室主任审核确定。

2.议题在会前要充分酝酿,展开必要的调查研究。一些重大事项的决策,班子成员应在会前充分沟通。对需要研究确定的重大问题,会前应征求相关方面的综合意见。

四、讨论和决定

1.主任办公会议要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,逐项研究。会议先由议题提出者作汇报,在与会者逐一发表意见并充分讨论的基础上,主要负责人最后发表意见,总结情况、作出明确决定。

2.如对事项决策存在较大分歧,应暂缓作出决定,在进一步调研、沟通后,重新提交会议研究。

3.需会议表决的事项,可视情况采取相应的方式进行。研究多个事项时,应逐项表决。

五、执行与督办

1.综合科负责起草会议纪要,于会后1个工作日内送相关人员审阅、报主任签发;要做好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,以及纪要等会议材料的整理存档。

2.会议作出的决定,要根据分工,责任到人,严格执行。执行中如有重要情况变化,确需重新研究的,再提交会议讨论。

3.会议的重要决定向分管校领导汇报。

4.所有参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,严格执行回避制度、保密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。

六、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,由主任办公会议负责解释。